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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家纵论物业管理深圳模式 首批物业管理师半数来自深圳
网络转摘      [2008-11-27]
摘自:深圳商报 2008-11-20   
   
  全国专家纵论物业管理深圳模式 首批物业管理师半数来自深圳  
     
 

      记者昨天(11月18日)获悉,全国物业管理领头羊广东再次领风气之先,评选出首批212名物业管理师和66名物业管理专家,这些人员过半来自深圳,他们将成为政府、企业招投标及物管项目评比的专家和顾问,个人诚信资料全省联网,接受业主、行业协会及政府监督,如出现违规操作将被吊销从业资格3年。有关专家认为,这标志着广东物业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广东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许建华介绍,物业管理师俗称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伴随房地产的发展,已经成为前景宽广的全新职业。从明年开始,每年将进行两次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全面考核从业人员法律法规、会计、统计、图纸和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要成为业界和市民认可的物业管理师,必须是专业知识丰富的服务型人才。他认为,随着下一步《物权法》修订出台,规范的物业管理合同须由注册物业管理师签字才能生效,旨在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法律等服务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将应运而生。

  在随之举行的广东物业管理高层论坛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深圳物业管理水平领先全国,物管模式值得全国借鉴。

  省建设厅副厅长刘锦红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初率先引入物业管理,深圳目前物业管理覆盖面已超过物业总量的95%,居全国城市首位,从住宅物业到办公、工业、商场、医院、学校、机场、码头、车站、仓储、运动场馆、文化娱乐设施,处处可见物业管理,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物业管理从业人数超过16万人,为解决城市就业和再就业、改善人居和工作环境,维护社区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刚刚结束在深圳考察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告诉记者,深圳宝安试点在6.7平方公里的街区引入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这既是城市管理的重大突破,也是物业管理的大胆创新。此外,今年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成为国内物业管理改革的一面旗帜,多项大胆创新之举如物管行政监管重心下移、物业管理企业归行业协会管理得到业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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